荆州博物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 三中全会精神
荆州博物馆文物预防性保护准则
时间:2022-11-28点击:441949

一、文物入库

1、文物入库前,需对拟使用库房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洁。

2、文物消毒需按照材质、病害程度等情况分批进行熏蒸消毒处理。

3、新装修使用的库房及展厅需测定其中甲醛、甲酸、乙酸、硫化氢、氨、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等环境指标,并做好文物入库前后温湿度、紫外线辐照度、CO2VOCs、甲醛等环境指标的对比检测和记录。

4、文物库房、展厅及展柜内新添、改造或检修通风设备或空调设备后应测定风速并至少连续记录24小时设备调控环境的温湿度波动情况。

5、对入库前的文物做好病害调查和图像、文字记录,为后续保护提供依据。

二、文物保养

1、库房应尽量按材质进行归类,可粗略划定无机质和有机质区域,再根据文物中了进行细分。库房分配应考虑各种文物材质对温湿度的需求。

2、文物架柜设置应考虑文物安全,防止发生文物翻到损坏;有条件的情况下,为每一件文物配置囊匣,囊匣制作材料需环保无毒无害,既要有足够的稳定性,又要起到对外界震动的缓冲作用。

3、定期清点库房,确保藏品完好,编号明确,资料完整,存放合理。

4、库房环境参照《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有关规定。

5、对文物库房应定期进行温湿度、可见光照度、紫外辐照强度、CO2、甲醛、VOCs等常规项目的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及时发现异常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文物储存环境的洁净稳定。对特定材质文物库房还应进行先关特殊项目的检查和监测。

6、库房应考虑文物对光的敏感程度,尽量减少光照强度和光照时间。建议库房安装窗帘,隔绝日光直射,尤其可以避免临窗放置的文物受到紫外辐射作用而引起的病变。对库房和文物的日常维护保养最好选择白天进行,尽量利用自然光源,减少开灯时间,最大程度减少光照对文物的影响。

7、除中央空调系统之外,每个库房内应配置自动调湿机,按文物类型设定适宜湿度区间,自动调节湿度。

8、库房环境相对湿度日波动值不得大于5%,环境湿度日温差不得高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