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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治之基 守文脉之魂——写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 转载至国家文物局
时间:2026-03-01点击:666

2024年11月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十五号主席令,公布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是文物保护法时隔20多年第二次全面修订。此次修订文物保护法,将我国文物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完善文物法律制度框架,推动文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实现文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好法治保障,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一年来,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落地,从制度创新到实践突破,这部承载着守护中华文明使命的法律,正在以坚实的法治力量,为文物保护筑起更加牢固的屏障。


立法之新 构建新时代文物保护法治框架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立足我国文物资源禀赋与时代发展需求,在保护理念、责任体系、监管手段、惩戒力度、利用路径等方面实现全方位突破。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的源头保护机制,从制度层面有效遏制存在的“建设性破坏”“开发性损毁”问题,真正实现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针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新法明确其法定保护地位,让散落在城乡各地的文化遗产获得全面法治庇护。这一制度设计,既兼顾城乡发展需要,又守住文物安全底线,实现了发展与保护的有机统一。


在责任与惩戒层面,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全面压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责任,将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强化经费保障与考核问责。多位文物法治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破解“法人违法、追责偏软”难题,新法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单位违法最高罚款额度提升至1000万元,并全面实行单位与个人双罚制,实现惩戒精准、追责到人。此外,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紧跟时代发展,鼓励文物数字化保护、智慧监管与合理利用,规范公民、组织合法收藏,为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从制度设计到实践导向,从刚性约束到柔性引导,新修订文物保护法既坚守保护底线,又顺应时代需求,为文物事业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础。


普法之广 筑牢基层文物保护根基


法立于上,俗成于下。文物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宣传教育是提升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重要手段。


普法宣传多点突破,典型案例深入人心。去年3月1日,新修订文物保护法正式施行之际,国家文物局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通知》。聚焦新时代文物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深入推进文物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构建起国家统筹、部门协同、全域覆盖、全民参与的文物保护法治宣传格局,推动法律条文从“纸面”走向“地面”。国家文物局组织专题培训、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线上线下覆盖从业人员近4万人次,有效提升了文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首届全国大学生文物保护法模拟法庭在上海成功举办,以沉浸式、场景化的庭审教学,让文物法治理念走进高校课堂,成为青年法治教育的标志性活动,也为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注入青春力量。


各地创新宣传形式,让文物普法更接地气、更具传播力。


山西运城推出普法微短剧《“两线”守护文物安全》,河南新乡创作原创快板《文物普法新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江西永丰县开展“映前10分钟普法”活动,短片以“文物小卫士”为视角,用动画演绎擅自修缮古建筑、非法买卖文物等违法场景及后果,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在全县200余个行政村滚动播放法治短片1200余场,覆盖群众5万余人次,把法律声音送到田间地头。当地村民在接受采访时说,这样的宣传听得懂、记得住,文物保护的道理也更明白了。


辽宁沈阳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开展公众考古季,将普法宣传与考古体验有机结合;陕西靖边、江西彭泽等地深入开展普法进校园、进乡镇、进景区、进工地,面向基层干部、师生、游客与施工单位精准解读保护责任与法律红线。


记者在新疆、西藏、重庆、湖北等基层跟随“四普”普查队员进行实地调查时发现,普查队员也是文物保护法宣传员,普查的脚步走到哪里,普法的宣传就触达哪里。多位基层文物工作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有感触地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施行后,文物保护的腰杆更硬了、底气更足了、保障更实了,基层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提升。


去年12月,国家文物局确定9家单位作为文物法治建设联系点,作为贯彻落实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创新工作机制,联系点工作立足文物工作实际,以依法保障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促进文物保护法的研究、宣传和教育,作为文物立法建议采集渠道、文物法治宣传重要阵地、文物法治建设专业智库、文物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重要平台,为文物法治建设提供专业理论和实践支撑,促进提升依法保护文物能力和水平。


实践之效 新法落地一年成效全面彰显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施行一年来,全国上下坚持依法守文物、依法管文物、依法用文物,立法红利加快转化为治理效能,法治宣传深入人心、执法司法协同发力、核心制度落地见效。


以案释法是最直观、最有效的普法课堂。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文物保护典型案例,将故意损毁泰山碑刻案作为重点普法案例,两名游客为祈福用红色记号笔涂画35处文物遗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让“损毁文物必受严惩”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据了解,目前全国25个省份已将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修订列入立法计划,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全面形成。


执法司法协同发力,文物安全防线加固。国家文物局加大盗掘古墓葬、违法建设、破坏历史风貌等案件的督察督办力度,多地办结首批适用新法的行政处罚案件,大额罚款、追责到人的刚性执法形成强大震慑。今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大运河沿线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587件,通过督促整改文物本体损害、历史风貌破坏、预防性保护不足、活化利用不够等突出问题,有效以检察公益诉讼护航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凝聚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共治共识。


核心制度落地见效,保护利用协同发展。“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在全国稳步推开,成都、济南等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模式,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作为土地出让的法定前置条件。据当地文物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成都五年内配合基本建设开展考古调查勘探项目近7000项,覆盖土地面积30余万亩,发现并保护重要考古遗迹百余处;多地依据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及时叫停未履行考古程序的建设项目,源头保护成效显著。


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国家文化根基、守护民族精神家园。我们要始终坚持保护第一、依法保护,持续释放法律治理效能,不断凝聚全社会守护文物的强大合力,让中华文脉在法治护航下薪火相传、生生不息,为增强民族凝聚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深沉而持久的文化支撑与精神力量。


来源: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