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博物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 三中全会精神
荆州博物馆文物库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7点击:390052

1、非本库房保管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2、库房不接待参观,因特殊工作需要,入库者需经馆领导批准。

3、管内人员及修建、安装、搬运工作需要进入库房,需经保管部主任批准。

4、所有非库房人员入库应在“文物库房出入登记册”上登记。

5、在库内滞留时间内一律由保管员陪同,未经许可不得触摸、移动藏品。 

6、库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携入库内。

7、入库者随身携带的箱包,不准带入库房。

8、库内禁止摄像或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