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博物馆文物库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7点击:390013
1、非本库房保管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2、库房不接待参观,因特殊工作需要,入库者需经馆领导批准。
3、管内人员及修建、安装、搬运工作需要进入库房,需经保管部主任批准。
4、所有非库房人员入库应在“文物库房出入登记册”上登记。
5、在库内滞留时间内一律由保管员陪同,未经许可不得触摸、移动藏品。
6、库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携入库内。
7、入库者随身携带的箱包,不准带入库房。
8、库内禁止摄像或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