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博物馆保管人员工作手则
时间:2022-11-27点击:430537
一、热爱文物工作,刻苦钻研保管业务,有为文物事业献身的精神。
二、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以及本馆制定的各项文物藏品管理制度。
三、树立全心全意为文物利用者服务的思想,甘于默默无闻。
四、精心爱护、管理文物藏品,严格按科学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文物藏品安全。
五、严守库房和藏品机密,馆藏文物名称、级别、数目、及存放位置(除上报外),一律不得外泄。
六、团结友爱,相互支持,乐于协作,建立和谐的同事关系。
七、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买卖或收藏文物,严禁监守自盗。
八、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将文物藏品携出库房或出借他人。
九、不得随便携出增添、撕毁,涂改文物藏品的总登记账及各类原始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