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博物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 三中全会精神
荆州博物馆文物修复人员岗位职责
时间:2022-11-27点击:354966

1、文物修复工作人员应做到热爱文物,热爱文物保护修复事业,熟悉并认真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规和条例。

2、文物修复工作人员必须对文物负责,杜绝任何不利于文物安全的行为。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修复室或动用修复实验仪器设备及工具。

3、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科学的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探索工作规律,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必须熟悉文物保护修复相关的各项技术规范和要求。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护方案和实施方案制定的技术路线执行保护修复工作,负责保护修复工作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文物安全,避免出现不正当修复操作。对于出现的任何意外情况,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详实记录事件发生过程,配合主管领导做好预防和防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5、文物修复工作人员负责文物交接验收各项手续,了解文物的各方面资料,修复前按要求采集文物标本,修复过程中及时采集影像资料,严格按照文物修复档案记录规范要求建立文物修复档案。

6、工作人员负责修复室的正常运作,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保证安全高效实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发现仪器运行异常、损坏、丢失等情况,要立即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7、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得泄密文物的一切信息,不可将工作内容、报告、数据外传,必须确保所经手的文物资料安全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