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博物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 三中全会精神
荆州博物馆保管部库房入库须知
时间:2022-11-27点击:384018

为更快更好的进行文物清查工作,保证清查过程中所有文物的绝对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规范,敬请严格遵守执行。

1、清点文物时精心爱护、管理文物藏品,在保管员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科学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轻拿轻放,确保文物藏品安全。

2、所有文物清查人员每天应在“文物库房出入库人员登记册”上登记方可进入和离开库房。

3、在库房滞留期间,未经保管员许可不得打开文物保管柜,触摸、移动文物藏品。

4、入库者随身携带的箱包,存放在一楼办公室,不准带入库房。

5、文物库房内未经许可禁止摄像或录像。

6、保管楼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携入库房。

7、维持库房的清洁,爱护室内一切消防与防盗检测设施。离开库房时关好门窗和关闭电源,

8、严守库房和藏品机密,馆藏文物名称、级别、数目、及存放位置一律不得外泄。

9、不得随便携出增添、撕毁,涂改文物藏品的总登记账及各类原始单据。